提高現場“第一目擊者”施救水平有助于提高救援成功率。(資料片)提高現場“第一目擊者”施救水平有助于提高救援成功率。(資料片)

  積極施救時導致不良后果可免責,讓更多人“愿救且敢救”

  本報記者 樊偉宏 

  通訊員 袁海 張輝

  近日,《淄博市院前醫療急救管理條例》(下稱《條例》)正式列入市人大和市政府的立法計劃,淄博“好人法”呼之欲出。

  立“好人法”旨在 傳遞社會正能量

  見義勇為,見危施救,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受當前許多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讓很多人“不愿救、不敢救”,在“扶不扶、救不救”上糾結。《條例》將鼓勵有急救能力的現場目擊者的積極施救行為,對可能導致的不良后果免除責任,解除“好心人”的后顧之憂。此外,相對于心源性猝死的高發生率,我國全民急救技能普及率不足1%,一般情況下,心臟驟停患者的急救超過10分鐘,患者生存率會低于5%。

  為了提高現場“第一目擊者”施救水平,進一步提高救援成功率。《條例》對重點崗位、重點職業人群如民警、消防員、導游等作了強制性培訓要求,規定了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組織參加培訓的人員比例,為公眾的急救技能培訓建立了制度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