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的男子陳某因盜竊獲刑,出獄后不思悔改,重操舊業繼續入室盜竊。3月12日晚上11時許,陳某預謀盜竊后,到李滄區永寧路某單位辦公室盜竊筆記本電腦一個,銷贓得贓款300元。3月22日晚上11時許,陳某撬鎖進入永安路某居民家中,找了半天沒找到有價值的東西。此時,他已經多天沒吃上一頓飽飯了,由于十分饑餓,他便在該居民家中做飯食用。警方接到市民舉報后,于3月28日將其抓獲歸案。近日,李滄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陳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24歲的男子陳某因盜竊獲刑,出獄后不思悔改,重操舊業繼續入室盜竊。3月12日晚上11時許,陳某預謀盜竊后,到李滄區永寧路某單位辦公室盜竊筆記本電腦一個,銷贓得贓款300元。3月22日晚上11時許,陳某撬鎖進入永安路某居民家中,找了半天沒找到有價值的東西。此時,他已經多天沒吃上一頓飽飯了,由于十分饑餓,他便在該居民家中做飯食用。警方接到市民舉報后,于3月28日將其抓獲歸案。近日,李滄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審理,陳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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