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離崗,多人公款游三峽,街道辦竟毫無察覺

  2015年6月,因家屬2014年11月公款到臺灣旅游,唐繼和被泰山區紀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此后不久,2015年1月,唐繼和又領著8名村干部和小組長乘飛機前往重慶,在對一個菜市場考察后,就游覽了市內景點,隨后又從重慶乘船沿長江三峽而下,游覽沿途景點,抵武漢后再乘飛機返回濟南,共花費35200元,費用由村辦集體企業承擔。目前,這部分費用被責令退回。

  調查發現,2015年初,唐繼和本人參與三峽旅游并未報告上級部門,甚至外出都未請假。唐繼和解釋:“現在村干部工資低,一年到頭也沒什么獎金,本想以這種方式‘慰勞鼓勵’一下大家……”

  街道辦事處負責人也在沉痛反思:“一個村的‘一把手’加上這么多村干部,出去了這么久都沒有發現,實在有點說不過去。”

  監管松弛,上級單位多名干部參與隨禮,推波助瀾

  在唐繼和的禮金單上,記者看到了泰山區以及徐家樓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多位黨員干部的名字,其中包括街道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等,“隨禮”金額從幾百到1000多元不等。

  本該肩負起“主體責任”的街道黨工委領導參與“隨禮”,本該履行好“監督責任”的街道紀工委既未提醒也未檢查。面對采訪,街道黨工委書記和辦事處主任均低下了頭。

  “在處理這一問題上,‘面子’戰勝了‘里子’。”辦事處主任坦言,自己是該村包村干部,村黨支部書記家里有喜事,自己想“表示”下,“當時也沒多想,覺得也不是什么大事,掏了錢就給他了”。

  “轄區內黨支部書記大操大辦兒子的婚禮,我們不但沒有加以制止,反而還隨了禮金,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既沒有擔起‘主體責任’,也沒有盡到‘監督責任’,違反了相關規定,既自責又內疚,既羞愧又懊悔。”街道黨工委書記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