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萬元受賄線索他交待出了132萬,被告人請求法庭從輕處罰
今年5月,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發布消息,山東省政府決定任免一批干部,其中包括免去牛啟忠的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職務。記者當時從網上搜索,還發現不少網友認為牛啟忠是退休甚至升職。然而,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6月10日發布消息:經山東省委批準,山東省紀委對省紀委委員、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牛啟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
在被立案偵查后,牛啟忠十分配合。根據公訴人在庭審中提供的相關證據,被告人牛啟忠是因為司法機關在辦理另一案件中,發現其有受賄1萬元的線索,從而接受山東省紀委調查的。而在到案后,牛啟忠除交代自己受賄1萬元的犯罪事實外,還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收受131.686萬元賄賂的事實。這也成為辯方請求法庭對被告人牛啟忠從輕處罰的一個重要依據。
在今天上午的庭審中,被告人牛啟忠及辯護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實及證據均沒有異議。辯護人在發表辯護意見時提出:被告人牛啟忠有坦白情節,尤其是牛啟忠主動交代的犯罪事實均為單線聯系的受賄案件,缺乏第三者知情,被告人主動交代的行為對于案件順利偵破具有重要、關鍵的作用,依法應當從輕處罰。二是被告人牛啟忠犯罪的主觀惡性相對較小,依法可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牛啟忠在本案中接受賄賂最大的兩起,也是時間最早的兩起,分別是接受陳某美金1萬元、人民幣30萬元和陳某某美金5萬元、人民幣32萬元。牛啟忠在為二人所在公司謀取利益之前,沒有個人收取回報的主觀意思、沒有得到二人及其公司給予利益回報的承諾和意思表示,更沒有索取利益回報或因此與二人進行意思溝通。在陳某公司給予30萬元好處時,最初還曾經堅決退還了一次;在陳某某給予好處時,牛啟忠最初抱著因買房借款的主觀意思接受,并出具了借條,只是在陳某某堅持不需歸還并當面撕毀借條的情況下,才發生了思想轉變。
另外,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牛啟忠認罪悔罪態度很好,積極退贓;在任職期間尤其是在任滕州市委書記期間業績顯著;在被羈押期間向檢察機關舉報了一起涉及他人涉嫌犯罪的線索,可能構成立功情節。請法庭量刑時予以考慮,對其予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