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難離婚

  不知不覺間,又過去了10年之久,她的兩個孩子都已長大成人,女兒已成婚,在太原安了家。先是母親去世,今年6月份左右, 她的父親又離世。去年的又一次遭毒打,更是讓她對“丈夫” 死了心。沒有牽掛,她打算徹底撇清與“丈夫” 的關系,終結這個長達22年之久的噩夢。

  然而, 新的生活卻并不容易開啟。王芳想抹除戶口本上的“已婚” 字樣,將“丈夫” 的戶口遷走。她先是來到當地派出所,被告知需要出具相關婚姻關系證明才能變更戶口。 隨后她又來到長清民政部門,對方稱,沒有結婚證,離婚無從談起。法院也以此為由,拒絕受理此事。

  長清婚姻登記部門告訴她,可以由戶籍所在地出具相關情況介紹信后,兩人先辦理結婚證,然后再離婚。然而,王芳卻不愿因此擔風險,因為劉某根本不同意離婚。9月16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身在太原的劉某, 提及王芳被拐賣的事情,他稱,已經過去了20多年,“我有結婚證,她哪里也不能去。 ”

  王芳則告訴記者,曾去山西靜樂民政部門詢問過,兩人根本沒有辦理過有效結婚證。“之前,他辦理過假的結婚證,上面的名字都不是我的。 ”王芳的女兒也證實,父母感情不和,但對“離婚”一事,她稱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