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月,小桑學校初三畢業生在縣城參加中考,預收學生飲食與住行費用共計13734元,支出學生及教師餐費、車費等日常用品費用、辦理學籍費后,剩余240元一并加入教輔資料余款。

  陽信縣紀委收到舉報后,立即組成調查組,對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實,認定楊建軍存在超標準收費用于發放補助等問題。陽信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楊建軍違紀問題予以立案。

  2015年7月,楊建軍通知教師退回所發補助。學校將教輔資料費12640元、考試費240元,共計12880元退還學生。鑒于調查期間楊建軍態度端正,積極配合,且于調查前對多收取的違紀資金進行了退賠和糾正,依據有關規定,陽信縣教育體育局給予楊建軍記過處分,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