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訊,宋某供述,一個星期之前的盜竊案也是他做的。他半年前從淄博到青打工,此前曾在閩江路一家洗浴中心干服務員,對洗浴行業服務流程比較熟悉。一個多月前,宋某趁夜間獨自值班期間,將吧臺3000元營業款偷走,然后逃離那家洗浴中心。
錢花光后,宋某又想到洗浴場所行竊,因晚上經常有醉酒顧客去洗澡,很多人在休息時就睡了過去,儲物柜鑰匙隨手放在桌面上。一個星期前,宋某到四流南路洗浴中心踩點,當天晚上他在休息區就見到一名醉酒顧客,他伺機將對方手牌鑰匙取走,然后到更衣室將對方錢包偷走,鑰匙則被宋某扔掉。11日晚上,宋某故技重施。目前,宋某已被刑事拘留。(記者 樊蓉 通訊員 朱海生 攝影報道)(原文來源:青島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