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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陳長鳳領到了養老金 本報記者 攝

  記者從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獲悉:2015年度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原稱“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期將于本月底前結束。根據現行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參保人在繳費期內繳納當年的保險費為正常繳費,政府財政將根據參保人繳費的檔次給予不同程度的補貼。跨年繳費的則屬于補繳,無法享受政府財政補貼。

  據了解,本年度開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期調整為9-12月,本次繳費期繳納的是2015年度的保險費。目前,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范圍是濟南市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上述人群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個人繳費標準全市統一設為每年100元到5000元共12個檔次。但100元檔只限于重殘等繳費困難群體,正常繳費最低檔為300元。政府補貼方面,縣(市)區政府對參保人正常繳費給予補貼,即繳即補,補貼最高100元。

  社保局工作人員介紹:繳費檔次應視參保者的經濟狀況自愿選擇,當年經濟條件好了可以選較高檔次,反之則選低檔次繳費。繳費檔次的選定與養老待遇有著直接的聯系:檔次高,繳費補貼隨之提高,個人賬戶積累額就大。

  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是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基礎養老金,這是由財政全額支付的,其標準是市政府統一確定的,也由政府根據社會經濟和生活水平的變化統一調整,濟南市的基礎養老金標準不分地區和城鄉一律平等,目前是每人每月85元;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其標準是由個人賬戶全部積累額除以139(計發月數)的得數,因此積累額越大個人賬戶養老金就越高,反之則越低。在繳費期內正常繳費除了能享受繳費補貼外,參保人繳納的個人賬戶金還可按規定累計計息,有利于個人賬戶金的積累增長。

  基礎養老金連續5年5次調整

  2011年7月

  濟南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

  2012年10月

  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至65元。

  2013年1月

  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列入2013年為民辦實事之一,達到每人每月70元。

  2014年1月1日起

  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75元。

  2015年1月1日

  將基礎養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已于今年4 月底發放到位,惠及全市76余萬參保對象。

  新聞鏈接 濟南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分析

  2014年1月28日出臺的《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對濟南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做了進一步調整完善。新的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整合了參保范圍,調整了參保原則,取消了家庭聯動參保機制,建立了喪葬補助政策,變更了個人賬戶計息方式,明確了全市統一的繳費檔次設置并嚴格上限封頂,加強了政策管理。從基本原則和任務目標、參保范圍、個人賬戶建立、基金籌集、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養老金待遇、基金管理和監督、相關制度銜接、保險關系轉移、經辦管理服務以及組織領導等十一個方面加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