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大眾網記者從山東省政府召開的媒體吹風會上了解到,山東省審計廳近期對山東全省2014年底以前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拖欠工程款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截至2014年底,省本級無政府拖欠工程款,17個市(含所屬縣鄉)政府拖欠工程款1006.07億元,至審計日已清償197.12億元。
根據省政府安排,2015年9月至10月,省審計廳組織17市審計機關對全省2014年底以前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拖欠工程款(以下簡稱政府拖欠工程款)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這次審計以財政部門管理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的相關統計數據為基礎,對省本級、17個市本級、137個縣(市、區)本級及所屬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情況進行了核實,同時結合各級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情況,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系統》未反映應付工程款的部門、單位和項目進行了抽查。
據介紹,截至2014年底,省本級無政府拖欠工程款,17個市(含所屬縣鄉)政府拖欠工程款1006.07億元,至審計日已清償197.12億元。17個市本級政府共計拖欠318.4億元,132個縣(市、區)拖欠工程款金額687.6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