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濟南市中區公安分局民生警務平臺接到市民梁某反映,他銀行卡上的1萬多元錢被一名叫張某的男子轉走,梁某多次索要,張某仍拒不歸還。

  接到投訴后,平臺民警立即向十六里河派出所反映了這一情況,對此案展開聯合調查。經了解,訴求人梁某與張某原本是同事關系,大約1年前,張某用微信支付的方式幫梁某交電話費,當時綁定了梁某的銀行卡。后來,張某因故辭職離開,梁某早就把綁定銀行卡這件事忘在了腦后,既沒有要求張某解除綁定,也沒有及時更換密碼。沒想到不久前,梁某發現自己銀行卡上莫名其妙少了1萬多元錢,查詢后才知道是通過張某的微信賬號轉走了。梁某多次找到張某,但張某始終拒絕還錢。

  12月9日,民警將張某傳喚到十六里河派出所訊問。張某交代,因最近一段時間手頭緊張,忽然想起舊同事梁某的銀行卡還綁定在自己的微信上,便利用微信提現功能將梁某卡上1萬多元轉到了自己卡上,隨后又利用微信紅包的方式發給自己,妄圖蒙混過關。

  目前,張某因涉嫌盜竊已被依法取保候審。

  市中區公安分局民生警務平臺提醒廣大市民,遇到朋友間幫忙微信支付的情況,可讓對方先行墊付,過后再通過現金、轉賬等方式還錢。切莫輕意將自己的銀行卡綁定在他人的微信支付上,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