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我省涉檢信訪群眾有自己的法律顧問啦! 12月14日上午,隨著全省檢察機關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推進會議的召開,省、市、縣(區)三級檢察院全面啟動該項工作。這在全國檢察機關還是首家。

  12月3日,濟南市申訴人徐某不服法院對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的生效民事判決,到濟南市檢察院申訴。因案件尚未經過法院再審,不符合受理條件,濟南市檢察院不予受理。接訪過程中,檢察人員了解到徐某為清潔工人、收入很低,且年事已高、身有殘疾,便引導其到“律師服務室”尋求幫助。律師審查認為,徐某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告知其法院再審后,如不服再到檢察機關申請監督時,愿意為其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徐某十分滿意,對檢察機關和律師表示感謝。

  新銳大眾記者了解到,山東省檢察機關開展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中,律師為信訪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基本方式主要有:解答法律咨詢、開展法律援助、代理申訴,以及幫助信訪群眾向檢察機關申請司法救助等。信訪群眾如需律師為其代理申訴,可以自愿有償委托,并可以從律師協會和檢察機關公示的律師庫中選擇律師,律師會主動降低收費標準。經濟特別困難的,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這些活動均是具有公益性質的法律服務。律師作為社會第三方,可以參與檢察機關對重大、疑難、復雜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公開聽證、公開答詢,對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進行分析、評議。在這期間,如果發現檢察機關原案件辦理中存在執法錯誤或瑕疵的,還可以向檢察機關提出法律意見和工作建議。檢察機關有專人,按照專門辦理流程,來依法處理和答復。

  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中,一個關鍵的問題是,要注意保持律師的客觀獨立性,避免使律師成為幫助檢察機關接訪的“說客”。新銳記者了解到,為了避免這一問題,濟南市檢察院與市司法局和市律師協會會簽了有關文件,由律師協會在全市選拔了24名執業經驗豐富、熱心公益、具有社會責任感的律師到市檢察院“律師服務室”值班,并向社會公示;由市司法局對值班律師進行監督、管理、考核,協調解決經費保障問題,從制度上保證了律師的獨立性。目前,濟南市檢察院和所轄十個縣(區)院已全面開展這項工作。

  “這是一項多贏的工作。”山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霍建平認為,對信訪群眾而言,擁有公益法律顧問,申訴會更加合法、更加有效;對律師而言,是律師主動擔當社會責任、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生動實踐;對檢察機關而言,可以借助律師推動化解一些重大、疑難、復雜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維護信訪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

  今年,濟南、臨沂、日照等地已經開展相關試點工作,邀請律師參與化解或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266件,息訴199件。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全省檢察機關于2016年1月底前,全面建立由律師協會派駐檢察機關的“律師服務室”。

  省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成波副表示,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與有關單位共同構建律師選派公示制度、聯席會議制度、監督管理機制等。“全省檢察機關還將引入群眾滿意度評價機制,不斷完善工作,真正做到讓信訪群眾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