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12月19日訊(記者 馬俊驥) 大眾網記者從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了解到,12月18日上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重審了一起殺人案。被告人李某是被害人王某(女)的前妹夫,2014年10月17日,李某將前妻王某紅毆打致輕傷,未到派出所處理。2014年11月1日,被害人王某和兒子路遇李某,并打電話報警。警方趕到時,李某持刀追逐王某母子,并將王某刺死,之后被警察制服。今年6月25日,濟南中院一審判處李某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濟南市檢察院7月10日提出抗訴,認為給予緩刑量刑不當,應依法嚴懲,判處死刑。山東省檢察院11月26日支持抗訴。12月18日上午,該案重審,將擇日宣判。

  離婚財產分割引矛盾,女子被前妹夫當警察面捅死

  被害人王某的妹妹王某紅是被告人李某的前妻。法院查明,2014年10月17日,李某給前妻王某紅帶電話,要到一處房屋內拿東西,王某紅拒絕提供該房鑰匙,李某遂砸壞門鎖取了東西,并電話通知王某紅其已砸壞門鎖。王某紅報警后趕往現場,兩人相遇并發生爭吵,李某毆打前妻王某紅致其頭面部損傷及左側眶下壁、內壁骨折,構成輕傷二級。檢方指控的信息顯示,兩人系因離婚財產分割問題發生矛盾。警方將此案立為行政案件,但一直未找到李某。

  2014年11月1日下午,王某紅的姐姐王某和兒子在濟南市歷城區仲宮某購物商場附近看到了李某,遂打電話報警,民警告知王某“你在遠處看著他,我們馬上就到”。案發現場視頻顯示,當日下午2點52分22秒,一輛警車停在李某汽車3個停車位之外的地方,3名出警人員走下警車。此時,王某和兒子正在李某的面包車駕駛室旁邊,與李某說著話。52分35秒,王某突然向車前方跑去,李某也跟著下車。判決書顯示,李某下車時拿著一把單刃尖刀。

  李某拿著刀追趕王某的兒子,此時出警人員已經下車,正在走向面包車。王某兒子看到出警人員之后,邊跑邊對著他們用手指李某。李某則快步沖向前面的王某,將王某逼到墻邊后,將刀捅向王某腹部,王某倒地滾下臺階。警方出具的破案經過證明顯示,一名民警帶兩名協警到場,發現李某刀捅王偉后,立即拔槍追趕李某并口頭警告。53分10秒,出警人員將李某制服。從李某下車追趕王某母子到其被制服,僅僅約30秒時間。最終,王某因左腹部遭受單刃銳器捅刺致腹主動脈、下腔靜脈破裂,大失血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