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月1日起,“史上最嚴”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正式實施。日前,青島華盛樓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被發現超標排放,成為青島首批觸犯新法的企業,除了被責令整改,還將各自吃到十萬元以上的大額罰單。
8日,青島市環保局開展了冬季控制大氣集中執法檢查行動,當天共檢查工業污染源單位32家、加油站5家、機動車維修企業及汽車4S店4家。其中,青島華盛樓食品有限公司和青島綠友制餡有限公司被查出二氧化硫超標排放,青島格銳達熱電公司和青島壓花玻璃有限公司的氮氧化物排放超標。執法人員責令4家單位立即整改,按照已正式實施的新法,這4家企業還將各受到十萬元以上的行政處罰。
此前,對于此類排污企業,執法人員要根據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鍋爐噸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等,對企業處罰一萬元到十萬元不等。《大氣污染防治法》新修訂后,加大了處罰額度,對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業,罰款額度最低提至十萬元,最高可罰一百萬元;情節嚴重的,還要責令停業、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