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天內黃島兩少女被殺害,疑犯李某庭審時供認不諱
2015年12月28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青島市黃島區兩女孩被劫殺案,被告人李某因涉嫌故意殺人、搶劫被提起公訴。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5年6月18日22時許,被告人李某在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尾隨、糾纏、威脅、挾持被害人龐某某(女,1995年9月生),并用手掐頸部、石塊擊打頭部等方式致龐某某死亡。李某毀壞龐某某的手機,用白色泡沫板遮蓋尸體后逃離現場。
2015年6月24日21時30分許,被告人李某在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某公交車站附近見被害人金某(女,1993年3月生)獨自行走,便尾隨并強行奪取金某隨身攜帶的挎包,金某反抗呼救,李某遂采用勒頸、捂嘴等手段將金某拖至路邊綠化帶內,用手掐金某頸部數分鐘致其死亡。后李某將金某挎包內的兩部手機毀壞,劫得金某的鉆戒、戒指、項鏈、手串等物品及現金人民幣200余元逃離現場。
2015年6月25日17時許,被告人李某至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某服飾店伺機搶劫。李某先以購物為名刷銀行卡支付部分款項,后謊稱等人送錢在店內停留,趁該店主被害人張某某不備,用手掐其頸部,因見他人進入,怕事情敗露遂逃離現場。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李德彬故意殺人,致人死亡;以暴力手段搶劫他人財物,致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李某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一審被判死刑李某不服判上訴,被害人家屬扔物砸他
今天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某故意殺人、搶劫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欲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遭拒絕后,因被害人呼救、反抗,采取扼頸、持水泥塊擊打頭部等手段,致一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又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奪取他人財物,因被害人呼救、反抗,采取扼頸的手段致一人死亡、一人受傷,其行為還構成搶劫罪,已發應予數罪并罰。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成立,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最終,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李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今天上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對該案一審宣判進行了圖文、視頻直播。大眾網記者看到,在宣判結束后,審判長問被告人李某:“是否聽清楚了?是否服判?是否提出上訴?”李某回答:“聽清楚了,不服,上訴。”
從該官微發布的宣判直播視頻中可以看到,在約半小時的宣判過程中,被告人李某全程站立,表情漠然。在公訴人席,兩名身穿制服的檢察人員身邊,是兩男三女共五名身著便服者,應為被害人家屬。
隨著宣判進行,被害人家屬頻頻擦拭眼淚。在宣判進行至中途,一名情緒激動的家屬抓起面前的圍巾拋向被告人李某,掉落在被告席旁邊。
在宣判結束,被告人李某當庭表示不服判,申請上訴后,被害人家屬情緒更為激動。在被告人李某即將被帶出法庭前,一名家屬將一個疑似鞋子的東西用力砸向李某,砸中李某腿部。另一名家屬則站起來大聲痛斥李某“該死,喪心病狂”。李某隨即被法警帶出法庭。在法警的勸說阻攔下,兩人才恢復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