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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濟南已實施居住證管理4年

  2016年1月1日,《居住證暫行條例》施行。根據條例,居住證持有人將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務和七項便利。居住證制度正式實施后,我國將徹底告別“暫住證”時代。而在濟南,早在2012年10月1日起,就實施了居住證管理制度。

  濟南市實施居住證管理后,保障了流動人口享受國家規定的傳染病防治、兒童計劃免疫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保障流動人口育齡婦女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項目技術服務以及其他計劃生育優先、優惠政策。流動人口符合居住地政府有關規定條件的,其適齡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與常住戶口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濟南還為流動人口在濟南生活工作提供便利,流動人口可在濟南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出入港澳地區商務簽注手續;符合濟南落戶政策的,可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享受濟南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在濟南繳納住房公積金、申請工商營業執照、乘坐公交車、辦理游園年票時,與本市戶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