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中午12時許,田某駕車途徑日東高速巨野段,被接到群眾舉報前來稽查的巨野縣煙草局執法人員查獲,后扭送至巨野縣公安局。經公安局治安大隊清點,車內共有“中華”牌(軟)卷煙203條、(硬)卷煙1174條,價值合計601550元。同年5月20日,公安機關將劉某抓獲。

  菏澤巨野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田某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及準運證,非法經營卷煙,擾亂市場秩序,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且非法經營數額達601550元,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田某系從犯,應減輕處罰。遂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3萬元;判處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