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規定,放生必須辦理相關手續,且要符合野生動物的生存環境和承載量等條件。而這次放生并不符合這些條件。當晚,當地林業部門已經責令放生者將狐貍抓回,目前已抓回120只狐貍,找到8只已經死亡的狐貍,還有24只跑到深山老林,找不回來。當地林業部門決定,對抓回的狐貍辦理相關手續以后,由放生者原車運回山東梁山養殖場進行處置,對已經死亡的狐貍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對暫時不能捕獲的24只狐貍,林業部門會繼續關注。
黃山市林業局自然保護處的負責人稱,徽州地區山高林密,野生動物繁多,但是并沒有野生狐貍。這些狐貍是人工養殖的,沒有野外生存經驗。近年來,社會上出現越來越多的放生蛇類、狐貍、貂、烏龜等行為,大家一定要科學對待,否則不僅會對放生的動物造成傷害,也可能對當地生態帶來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