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東營市人大原黨組書記田振玉涉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中新網4月20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山東省東營市人大常委會原第一副主任、黨組書記田振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濟寧市人民檢察院立案管轄,濟寧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終結后移送該院公訴二處審查起訴。日前,濟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田振玉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田振玉,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
濟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田振玉在擔任中共廣饒縣委書記、中共東營市委常委兼廣饒縣委書記、東營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共東營市市委常委、秘書長、東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