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訊 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今天公布了今年第二批全省147名終身禁駕人員名單,同時還發布了十起終生禁駕的典型案例。通過這些案例可以發現:車禍猛于虎,每一位駕駛員都應時刻遵守交通法規,處處安全行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報警等待交警處理,切莫耍小聰明觸犯法律。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十起終生禁駕典型案例分別如下:
一、聊城“6.17”交通肇事案件。2015年6月17日,鄧某駕駛車號為魯P**1XX的轎車行駛至聊城市東昌府區新南環與昌潤路交叉路口時,與王某駕駛的電動自行車相撞,造成王某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鄧某駕車逃逸,后到聊城交警部門投案自首。經調查,鄧某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故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最終,鄧某被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被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二、臨沂“7.7”交通肇事案件。2015年7月7日,伏某駕駛車號為魯13/***23的拖拉機行駛至臨沂市臨沭縣大興鎮英高埠村沭牛線路段時,與張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相撞,造成張某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后,伏某駕車逃逸,后被臨沂交警部門抓獲。經調查,伏某系無證駕駛機動車未確保安全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違法行為,故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最終,伏某被臨沂市臨沭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被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
三、棗莊“8.8”交通肇事案件。2015年8月8日,李某駕駛車號為魯D**4D8的轎車行駛至348省道棗莊市市中區永安鎮龍子心學校路段時,與李某某駕駛的車號為魯D**7S7的貨車相撞,造成李某某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棗莊交警部門調查,事發時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86.9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并發生事故,故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最終,李某被棗莊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并被棗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作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