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后,執法人員報警,并將傷者送往醫院。
6日下午,錦繡川派出所一位王姓所長告訴記者,經初步調查,事件經過與執法人員的講述基本吻合。目前,宋某已被傳喚至派出所,民警正在進一步調查。
打人者或面臨“數罪并罰”
針對宋某的行為,法律界專家表示,打人者有可能面臨“數罪并罰”:涉嫌妨礙執行公務罪,依照刑法第277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侵害執法人員,涉嫌故意傷害罪,依照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還有打砸執法車輛的情況,按照故意毀壞財物罪,達到一定金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歷城區國土分局一位王姓副局長表示,宋某對執法人員的依法查處行為心生不滿,因而背后偷襲、惡意報復,這種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性質惡劣,要求有關方面依法嚴肅處理。截至發稿時,記者接到歷城區國土分局方面的反饋稱,宋某目前已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