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種借口為揮霍
但劉斌始終沒有將自己的真實(shí)姓名告訴孫小麗。
轉(zhuǎn)眼到了4月中旬,劉斌以與朋友開停車場為名“借”孫小麗人民幣3000元;后來劉斌的朋友出了車禍,再“借”1000元修車;再后來劉斌稱急需用錢,又把孫的“vivoXplay5”新手機(jī)以900元賣掉;到了4月底,劉斌又告訴孫小麗說自己的爺爺住院需要用錢,又從孫那里拿走了3400元。
劉斌歸案后交代,自己不僅沒有告訴孫小麗真實(shí)名字,連19歲的實(shí)際年齡也說成了28歲。而從孫小麗那里“借”來的錢,一部分用于賠償打人損失和修車,其他均被其揮霍掉了。

審訊嫌疑人
小編這里有話說
戀愛自由,談戀愛的事,小編無意評說。但相處都一個月了,女連男的名字都不知道,卻以身相許并前前后后為其掏出16800元,換來的只是男子的虛情假意,這愛情的分量有幾何?這戀愛談的是不是有些太輕率了?(本文男女均系化名)。(原文來源:水母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