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山東省政府同意,山東省自2016年7月1日起提高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有條件的市、縣(市、區)還可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據悉,這次提高標準實現了我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5連增,直接惠及1400多萬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

  記者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了解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后領取的養老保險待遇,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首先是基礎養老金,也就是此次提高的部分。政府對符合領取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員,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對長期繳費的,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

  其次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繳費和政府對參保人員的繳費補貼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參保人員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個人繳費越多,享受的政府補貼越多。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因此,個人賬戶積累額越多,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后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也就越多。

  來源: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