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煤炭消費總量控制

  到2017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2年減少130萬噸。

  實施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改造

  到2016年底前,全市單臺10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臺數比例達到40%以上(含清潔能源替代),2017年底前完成比例達到80%,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

  推進工業爐窯清潔燃料供給

  到2020年,全市現役低效和排放不達標爐窯基本淘汰或完成升級改造,先進高效鍋爐達到70%以上。

  全面禁止劣質煤炭銷售

  到2020年,基本實現中心城區和各縣(市)城區無煤化,其他地區禁燃劣質散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