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現場。(圖片由通訊員提供)宣判現場。(圖片由通訊員提供)

  24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3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其中,林武漢等8人販賣、運輸、制作毒品數量近900公斤,是近年來山東省涉毒數量最大的一起案件,當天,被告人林武漢被判處死刑。

  據悉,2014年11月底,被告人茍紹財在深圳市從被告人林武漢處購買甲基苯丙胺(冰毒)2千克。此后茍紹財攜毒品和王姣娜駕車來到山東即墨市,茍紹財以每克100元的價格賒賣給崔文良約1千克。12月17日,茍紹財又將2包毒品賒給崔文良用于販賣。同日,公安人員在即墨市鰲山衛街道將被告人茍紹財、王姣娜抓獲;次日,在即墨某小區將被告人崔文良抓獲,并從他們身上繳獲部分毒品。

  警方順藤摸瓜,于2015年1月27日,在廣東省陸豐市博美鎮一民房內將被告人林武漢、羅家富抓獲,除繳獲部分毒品和制造毒品的器具材料外,還在林武漢駕駛的車內查獲單管獵槍1支。同日,辦案民警又在陸豐市博美鎮某酒店內將被告人林火文、陳燦抓獲,并查獲部分毒品。  

  后經查明,被告人林武漢2015年1月份,用麻黃素和其他制毒原料,在廣東省先后制造甲基苯丙胺成品和半成品共計887905.92克,并多次向外販賣。

  24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林武漢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林武漢還犯有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同案犯陳燦、崔文良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均依法從嚴判處。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宋祖鋒 通訊員 馮永龍 呂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