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撤職取消待遇,多數被黨內嚴重警告
淄博市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北郊鎮黨委書記盧永財:2011年11月至2016年2月,盧永財一直將該鎮2011年1月違規購買邁騰轎車1輛(單價24萬元,排氣量2.0)作為個人公務用車。2015年9月,周村區開展公務用車專項整治“回頭看”,盧永財明知該車為超標車輛,仍安排工作人員上報虛假信息并繼續使用。淄博市紀委給予盧永財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取消其正科級待遇,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
煙臺市強制隔離戒毒所:2011年12月至2015年7月,該所違規向企業借用1輛商務車用于公務,并由企業承擔車輛相關費用。2012年3月,該所未經審批購買別克君威轎車1輛(單價18.1萬元,排氣量2.0)作為公務用車。煙臺市紀委給予該所黨委書記、所長韓世波黨內警告處分。
平度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該大隊未履行審批程序擅自購買5輛面包車,掛在本單位職工個人名下,用于城管執法公務。購車費用由當時主持工作的副大隊長董云壽,聯系相關單位以其他名義單據入賬報銷12萬元,并安排本單位虛開發票報銷9.84萬元。平度市紀委給予董云壽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齊河縣畜牧獸醫局黨總支書記、局長王宗財:2013年10月至2016年1月,王宗財違規借用服務監管對象車輛,相關費用1.29萬元在局機關財務報銷。此外,王宗財還存在違反組織紀律問題。齊河縣紀委、監察局給予王宗財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
(據省紀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