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記者從淄博高青縣宣傳部獲悉,6月29日上午,高青縣發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將申家管區書記李某捅傷。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6月29日上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到唐坊鎮找鎮有關負責人借錢,并要求其作貸款擔保人,供王某某個人購買汽車,并在辦公區大吵大鬧。鎮政府工作人員李某對王某某進行說服勸阻、教育疏導。期間,王某某突然用隨身攜帶的刀子將李某捅傷。目前,李某正在全力救治中。高青縣公安局已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李某,29歲,2009年考取大學生村官,到唐坊鎮工作?,F任申家管區書記。王某某,62歲,唐坊鎮東王村人,曾因盜竊罪、扒竊罪先后兩次被判刑,兩次被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