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規定上漲學費不得用于償還債務

  全國人大代表吳少勛曾表示:2014年大學生人數是1978年的近20倍,而國民生產總值是當年的177倍。當年國家尚可承擔大學費用,為何如今卻要不斷地提高學費?

  而不少學生和家長則表示,如果學費上漲1000多元,可以改善宿舍和教學環境,提供更好的教學設備和實驗環境,是可以接受的。但如果只是為了緩解學校債務,這恐怕與高校公共屬性相悖。

  同時,也有人擔心高漲的學費會成為貧困學生的負擔。有專家認為,學校可增加獎學金、助學金的比例,從一個角度實現學費取之于生用之于生。

  “學費可以漲,但是得透明”逐漸成為了大多數學生的共識。他們認為,不少高校一邊喊窮,一邊亂花錢。而很多高校老師大多數精力用在申請科研經費上,上漲的學費可能根本沒法換來他們對于教學的重視。一向在教育問題上舍得花錢的中國家長,這次明顯更關注孩子在高校接受的教育。

  對此,廣東省要求上調學費后增加的收入,不能用于償還學校歷史債務,高校需公開使用明細賬目。同時壓縮三公經費,確保學費增加收入用于學生培養上。(據新京報、南方日報、光明網、江西省發改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