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7月14日訊 近日,濟南市民岳某在餓了么訂餐遭商家砍傷事件引發網友關注。今天下午,濟南市歷下區公安通報案情稱,事件中傷人的商戶店主王某因涉嫌故意傷害他人,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三百元的處罰。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今天下午,濟南市歷下公安通過官微通報稱,2016年6月25日19時許,歷下區公安分局文化東路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文化東路某小區內發生一起傷害案件。接警后,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將違法嫌疑人王某傳喚至派出所,并將傷者岳某送往醫院救治。
經工作初步查明:6月23日上午,受害人岳某(男,23歲,濟南人)在手機某訂餐軟件上訂購了一份嫌疑人王某(男,26歲,河北省河間市人,快餐店經營業主)店中的外賣快餐,因送餐時間較長,引發岳某不滿,岳某遂在該訂餐軟件王某店鋪的評論欄中寫下帶有辱罵性詞匯的差評。6月25日19時許,嫌疑人王某攜帶菜刀來到受害人岳某住處找其理論,在岳某家門口遇到正要回家的受害人,兩人發生口角,岳某撥打110報警。隨后,嫌疑人王某將受害人岳某推至墻邊,岳某擊打王某頭部,嫌疑人王某掏出隨身攜帶的菜刀致使受害人岳某的左眉骨、右鎖骨、右手拇指、食指多處受傷,送醫后縫合19針。經法醫鑒定,岳某傷情為輕微傷。
6月25日23時許,當事雙方主動提出調解要求,文化東路派出所民警對此案進行了調解,因賠償金額未達成一致意見,調解未果。7月14日,歷下區公安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王某因涉嫌故意傷害他人,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三百元的處罰。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樊思思 實習生 衣春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