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道路都是違停一次記3分嗎
要看是否設禁停標志
為規范停車秩序,緩解交通壓力,2015年11月1日起,濟南確定經十路等“四縱四橫” 共15條道路為禁停路段,在此基礎上,2016年6月1日起又新增了15條禁停道路。在這30條道路上違法停車,罰款100元、記3分。
此次通告中提出“在城市道路內違反禁止停車標志標線停放機動車的,一律處以100元罰款,并記3分?!边@被不少市民理解成,今后在濟南只要亂停車就面臨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
韓軍慶表示,這是誤讀???分的違停嚴管路段并非針對全市所有道路,而是針對在設有禁停標志或標線道路上的機動車違停行為;以及在公交站點、消防栓、劃有黃網狀線等重點部位的違法停車行為,而不是全市違法停車“一刀切”。
連續停5天的失聯車輛為何要拖走
這是為提高停車泊位周轉率
“占著停車位長期不動的僵尸車,就應該拖走,2天就該處理!”“5天太短了,能否延長到15天?”不少市民針對停放5天仍聯系不上的“僵尸車”如何處理產生了爭論。據悉,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劃停車泊位,并規定停車泊位的使用時間。連續停放5日是如何確定的呢?韓軍慶表示,這是根據濟南交通擁堵狀況、區域性停車需求,道路泊位施劃標準、停車管理實際等諸多因素綜合考慮確定的,目的在于最大程度提高城市道路泊位的利用率和周轉率。
通告中規定的連續停放5日且無法與車主取得聯系的情形,屬于合法停放在道路泊位內的限定時間停車。 目前濟南已建成智能停車管理綜合服務系統, 覆蓋市區內所有道路停車泊位, 絕大多數停車管理員都已配備了手持PDA信息采集和拍照取證設備。對連續停放5日且無法與車主取得聯系的機動車, 將通過每個整點連續拍照的方式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