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違法取證較難

  一名基層派出所民警告訴記者,如果有人以反復撥打電話的方式騷擾趙女士,按照《治安處罰法》可以對違法者處于拘留、罰款的處罰;如果索要錢財,涉嫌敲詐勒索警方也可以追究相應的責任。“如果明確知道是誰打的電話,依法辦理就是,沒啥障礙。”

  然而,具體執法實踐中的尷尬之處在于,像趙女士這樣的遭遇,因為對方使用的是網絡虛擬電話,涉及異地辦案甚至是跨國、跨境辦案,要確定違法主體,面臨最大的攔路虎就是取證難。因此,即使是警方對此立案,后期偵破的幾率其實也很低。(生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