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項
(一)市氣象局負責發布和解除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二)本市新聞媒體、政務新媒體、移動電視、12345市民服務熱線、政務微博、政府門戶網站、通信運營商等管理部門要落實信息播發工作,及時、有效地發出預警及相關信息。12345市民服務熱線要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和解除、政策解讀等相關咨詢工作,并做好相關數據分析及上報工作。12121天氣預報電話自動答訊系統要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和解除的更新工作。
(三)交通、公安等部門、單位要加強交通運力調度和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對學校、用人單位保護學生、職工安全工作加強指導;涉及直接保障城市運行的政府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要加強應急值守,落實應急措施,確保城市安全運行。
(四)公眾要注意收聽、收看和查詢最新預警信息,增強自我防范意識和能力。學生家長要切實承擔未成年人的監護責任。廣大市民要注意自身安全,如遇極端天氣,應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戶外活動,注意防范風險,不要冒險趕路。
(五)暴雨、暴雪、道路結冰藍色級別的預警響應措施,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執行。氣象災害的其他災種,如雷電、冰雹、沙塵暴、大霧、高溫、低溫等,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執行。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