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醫療病人 家屬申請法院判決才能出院

  對精神病醫院來說,床位緊張,院方并不贊成患者長期住院?!霸卺t院里,吃藥、吃飯和洗衣服都有人管理,長期下去,病人的社會功能就退化了?!敝炀f,他們還是希望病人癥狀消失后及時出院,以便能像正常人一樣生活。

  不過對于強制送醫的病人,醫院只能見到法院判決才能準許其出院。具體流程是,由家屬提出申請,醫院做出評估,如果適合出院,再由法院做出判決,醫院見到判決書準許病人回家。

  所謂強制醫療病人,一般是那些傷害過他人或有傷害自身危險的人,比如揚言要殺人或者要自殺。這類病人一般由警方送到醫院,“住院時所有的危險物品包括鐵器、玻璃杯都不能用,只能用塑料杯子?!敝炀f,這種病人前期要住進封閉式病房,如果特別沖動,還要進行約束性保護,也就是用寬布條綁在床上,防止其傷人或者自傷。一般經過一周左右的治療,病人的危險性就會小了。

  專家觀點:要有制度保證,危險精神病人就醫

  根據統計,當前社會上16%的人有精神類疾病,其中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發病率為1%。對于精神病人傷人事件,山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馬廣海認為,這從根本上說,還是警惕性和防范性差造成的。他認為對于有暴力傾向的病人,最好有專門的機構評估,盡早送醫,以避免悲劇發生。

  馬廣海表示,必須有強制性的相關規定,不管家人有錢沒錢,要保證病人及時就醫。而從記者的采訪看,目前對于危險性的精神病人,已經有了強制醫療政策。

  律師說法:精神病人出院后 直系親屬是其監護人

  北京市百瑞(濟南)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李安南告訴記者,如果懷疑有精神病的人犯了刑事案件,警方會組織對其進行精神狀況鑒定。如果作案時處于犯病狀態,會判斷其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的只能送醫院強制治療。

  病人達到出院狀態時,有爸媽的,爸媽是監護人,爸媽去世的由爺爺叔叔等做監護人。如果都不愿做其監護人,村里或者社區會指定監護人?!?/p>

  (生活日報記者 李培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