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利貸還高利貸掉進無底洞
當初是什么原因讓他接觸了高利貸呢?高凱眉頭緊皺回憶說,2014年要給工程車買保險,因手頭沒有錢,銀行中又有不良信用記錄,為了省事他借了2萬元的高利貸,約定利息一天100元,借款期限是一個月。
可是一個月到期后,他連利息都還不上,沒辦法他又借了一筆高利貸來償還第一筆欠款。就這樣,他采用“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用高利貸償還高利貸。至案發前,僅僅兩年的時間,他的欠款就像滾雪球一樣,連本帶息,從最初的2萬元滾到了70多萬元。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于民間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銀行法定年利率36%的,超過部分約定無效,借款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法定部分的利息。”高凱聽完段現珍的話驚訝地瞪大了雙眼。“如果我不借那筆2萬元的高利貸,如果我早一點知道還可以通過法律保護自己,那就不會有今天了。”
段現珍告訴記者,她去年3月開始進入公訴科工作,截至現在,接觸到的因高利貸引發的刑事案件就有5起,其中貸款人因無力償還高利貸而走上詐騙、盜竊道路的有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