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問題通報

  2016年4月22日,濟寧市任城區紀委通報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一起為:任城區李營街道蘆廟村黨支部書記蘇延東違規操辦壽宴問題。2016年1月16日,蘇延東為其母操辦壽宴,收取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1.56萬元。蘇延東的行為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根據其違紀事實,任城區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令退回違規收取的禮金。

  ●事件回顧

  自2007年以來,蘇延東就一直擔任任城區李營街道蘆廟村委會主任一職。可以說在村干部當中,他各方面條件相對比較好,不僅年富力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文化水平,且在群眾中的威望較高。因此,在2014年該村“兩委”換屆選舉中他以高票當選為村黨支部書記,且兼任村委會主任一職。能夠身兼兩職,是組織和群眾對他的信任和肯定。他本該帶著這份信任和肯定干好工作、作出表率,爭取為村民多做好事,但在他內心深處,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卻陽奉陰違,對一系列違規問題通報充耳不聞。

  隨著母親66歲大壽的臨近,他認為,自己在干部群眾中威望還是比較高的,為母親操辦個壽宴應該不是啥大事兒。雖然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很嚴,但板子應該不會打到自己頭上。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蘇延東著手精心策劃壽宴。

  早在2015年12月,蘇延東兄弟姐妹三人就開始籌劃著為其母操辦66歲大壽。在經過一番商量之后,他們決定于2016年1月16日中午,在任城區某飯店舉辦。他們商量好以后,就開始分頭行動:作為家中的長子,蘇延東負責訂飯店、購買煙酒以及通知自己的同學、好友前來參加;其姐、弟分頭通知家族里的親屬。

  壽宴于2016年1月16日中午如期舉行。當日前來參加壽宴的人除了蘇延東的直系親屬,還有村里沒有親屬關系的村民、村“兩委”成員、同學朋友等,一共220余人,坐了28桌,收受禮金9.1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