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山東網8月31日訊(記者 董理)日前,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貫徹國發[2016]44號文件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意見》(下簡稱《意見》),加快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促進實現全省外來務工人員市民化、城中村城邊村原有居民市民化、其他農村地區就地轉移就業人口市民化“三個市民化”,在就業、醫保、養老、子女教育等方面給予保障政策。
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
“大班額”資金分配向農民工子弟學校傾斜
《意見》指出,適應城鎮化進程中學生流動性加大的新情況,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從2016年起,統一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現“兩免一補”資金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
對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以及中等職業教育、技師教育等各類涉及學生政策的轉移支付,省級財政全部按照在校學生數及相關標準測算分配到市縣,支持將農業轉移人口隨遷子女全部納入接收地財政保障范圍,保障其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
全面實施解決城鎮普通中小學“大班額”獎補政策,資金分配要向接收農民工子弟較多的學校傾斜,促進教育資源均衡配置。
完善統籌城鄉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
持居住證便可享當地居民同等繳費標準
《意見》明確,要加快落實城鎮職工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積極推進參保人員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基本醫療保險。
完善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確保城鄉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支付結算、經辦服務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對于居住證持有人選擇參加當地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照當地參保居民同樣的標準給予補助,避免重復參保、重復補助。深入實施城鄉一體的醫療救助制度,實現城鄉居民救助政策、救助內容、救助條件和救助標準統一。
完善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轉移支付辦法,省級財政按照常住人口數及相應標準測算分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轉移支付資金,支持將進城農業轉移人口納入當地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體系。
將農業轉移人口納入住房保障體系
進城農民可享受公租房保障
按照市場配置資源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原則,《意見》鼓勵農業轉移人口通過市場購買或租賃住房,采取多種方式解決農業轉移人口居住問題。
《意見》指出,各市要將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納入本地城鎮住房保障范圍,積極推進以城中村為重點的棚戶區改造,促進城中村居民市民化。將公租房保障范圍擴大到持有居住證的農業轉移人口,符合條件的進城農民可申請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申領住房困難家庭住房租賃補貼,省市財政部門按照實際承租或領取補貼人數分配相關補助資金,支持進城農民平等享受公租房保障政策。
同時,省級財政在安排保障性住房專項資金時,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尤其是城中村、城邊村、建制鎮等棚戶區改造任務重的地區給予重點支持。
來源:中國山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