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目前每年的收養量有2000例,怎樣給孤兒們尋找一個適合成長的收養家庭?《山東省收養評估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開始征求意見,未來收養評估工作或將由第三方評估機構承擔,若收養設區市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兒童的,兒童福利機構可以選派一名正式工作人員參加收養評估。
該意見稿中提到的收養評估,包括收養能力評估、融合期調查和收養后回訪。其中,收養能力評估主要包括對收養申請人個人和家庭基本狀況、收養動機目的和養育安排等。融合期調查是指在辦理收養登記前,對收養關系當事人融合情況進行評估。收養后回訪指收養登記后,對被收養人與收養人共同生活的情況進行評估。
省民政廳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第三方評估機構必須是經民政或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社會組織或企業等正規單位,具有法人資格,“最好機構在此前就擁社會調查或評估等業務資質,比如像社工協會有社會調查、公眾滿意度調查的工作經驗,培訓后更容易適應新的評估工作。”記者了解到,按照《關于收養登記收費的通知》規定,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應當交納收養申請手續費20元、收養證工本費10元、收養登記調查費220元,共250元。該征求意見稿通過后,未來登記調查費用收取方或將為第三方機構。市民可到省民政廳官網了解詳情,意見反饋截至9月7日。(記者 趙櫻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