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濟南的一家酒店給員工免費做消防培訓。于酒店、顧客和員工,這都是件大好的事兒。誰知,培訓過程中卻發生了駭人的意外。

  根據酒店的監控視頻,酒店的60名員工圍在一邊,院子里有一個不銹鋼盆,一個裝可燃物的塑料桶和一個滅火器。其中一名身穿藍色制服的消防培訓人員拿著滅火器給大家講解消防知識,并指揮一位酒店員工進行演示。誰知,向盆里傾倒完燃料后,大團的火焰噴涌而出。酒店的工作人員介紹,在這次爆燃之前,他們在培訓員的指揮下做過一次實驗,并沒有什么異常。

  酒店主管翟志超表示,“當時那個培訓的人員還站在旁邊看了看,說沒事再倒一些,我就往里又倒了一些燃料”

  然而爆燃后,噴涌的火焰襲向多名員工,大家四散而逃,其中一個還在地上打起了滾。

  這時候,大家發現,那名培訓的工作人員竟然推開門跑了!酒店主管翟志超說,“這名培訓人員轉身推開門就走了,是他拿著滅火器滅的火”

  記者了解到,在這場事故中有9名員工受傷,現在3個已經出院,6人還在住院治療。傷的最重的員工是廚師張大哥,深二度燒傷,面目尤其嚴重。張大哥說,當時他就站在離塑料盆兩米左右的距離,在場的所有人都沒有防備,有的員工褲子也被點燃。

  酒店方面介紹,給員工培訓的是濟南一家消防設備技術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之前多次打電話給酒店,可以免費給員工做消防培訓,來推銷自己的消防設備,之前也培訓過酒店的其它分店。

  酒店店長魏茜稱“他說培訓過程中,他們自己都不親自操作,這不是他們的責任…”

  本來是請人來做消防培訓的,結果釀成了一起事故。涉事的另一方消防設備公司難道一點責任都沒有嗎?

  據了解,當時給酒店培訓的消防公司叫做濟南鴻安消防設備公司,根據大廳查詢到的信息在辦公樓的13層1304房間。記者按照房間號敲了門,卻吃了閉門羹。

  在商務樓大廳的指示牌里,記者找到了鴻安消防的標志牌。可不管記者怎么敲門,對方始終不回應。根據酒店提供的電話,記者給當時負責培訓的劉先生打過電話去。劉先生則全盤否認他曾指導操作過酒店的培訓,并表示雙方正在走法律程序。

  記者從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查詢到,濟南鴻安消防設備技術有限公司經營范圍包括批發、零售,消防器材等以及消防設備的技術開發、技術咨詢。其中規定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像這種免費技術培訓是否需要相關部門批準呢?記者咨詢了濟南市公安局消防分局。

  濟南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情況很難界定。”

  當記者問及消防局有沒有監管?

  濟南市公安局消防分局工作人員稱“我們只負責消防檢查和滅火,不賣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真假歸工商和質監管。”

  在這起事故中,提供培訓服務的消防公司到底該承擔什么責任?記者咨詢了律師。

  舜翔律師集團一位律師稱:“消防公司是直接侵權人,因為員工是在消防公司指導培訓下出的事故,從侵權法來講他是直接侵權人,他有很大的責任。酒店對員工賠償完之后可以基于合同找消防公司。”

  (齊魯電視臺《每日新聞》記者楊興 陳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