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步車非法營運
將受處罰并扣留
自2017年6月1日起,全市各區縣劃定的禁行區域內非法代步車全面禁行。記者了解到,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為集中治理階段,在集中治理期間,將按照全面清理代步車的非法生產、銷售和營運行為;劃定禁行區域,教育勸導車主自覺停用代步車;采取行政手段,全面禁止非法代步車在禁行區域內通行的三部分進行治理。
屆時,淄博公安、交通運輸、城管執法部門聯合執法,對自用的非營運代步車實行集中整治,同時對非法營運、禁行區內行駛的代步車進行處罰并扣留。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馬玉姝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