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擔保公司扎堆跑路,讓不少濟南市民損失慘重
不變的“誘餌”:高息
高息,是這類投資擔保公司不變的“誘餌”。為贏得客戶信任,業務員會在大街上,當場拿出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有決定投資的,業務員就把市民領到公司財務部門,雙方簽訂投資合同,興博給出的年收益率最高達14.1%到21.6%,月息約為2.5%,每個月的20日按時支付利息。
面對誘惑,人往往經不起考驗。截至案發,這40多名投資者,僅有4人及時抽逃,從公司拿回了部分本金,更多投資者血本無歸。
王興國歸案后,身無分文,相關辦案部門僅從吳剛處扣押王興國所給予他的19960元贓款。隨后,警方又依法處置了興博投資辦公家具的所得款,扣押了10000元。
扣押在槐蔭公安分局的贓款只有不到3萬元,相比接近400萬的投資款,可謂杯水車薪。王興國歸案了,可40名市民的投資款卻難以追回,恐打水漂。
絕大部分錢款被王興國揮霍了,其余部分用于員工工資等開支。每個業務員的工資加提成在2500元左右。公司一名業務員曾拉來兩個客戶,吸收投資款15萬,僅獲提成225元。作為業務經理,吳剛月工資6000元,還可根據拉來的投資,獲得千分之二的提成。
逃回老家 370萬揮霍一空
王興國生于1975年,是文盲,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還曾被強制戒毒,2014年4月,又因尋釁滋事獲刑6個月,盡管前科累累,甚至不懂金融詞匯,但這似乎并不妨礙他成為一家投資公司的老板。
出獄僅2個月后,當年8月份,經人介紹,他以330萬元的價格,買下了興博投資。當時,他沒錢支付,許諾用集資的錢來償還。除了給客戶支付少量利息,以及員工工資等公司運營成本外,大部分詐騙來的錢款,都被王興國揮霍一空。他花費21萬多元,給吳剛買了一輛帕薩特,花費22萬首付款給自己買了一輛奧迪A6。
公司財務也證實,王興國熱衷打賭博性質的游戲機,曾見他一次輸掉了一萬多元,他還吃喝玩樂、吸毒、嫖娼,日常花銷很大,都是走公司賬目。直到資金鏈斷裂,騙局敗露,又同大多數此類投資擔保公司的下落一樣,作為負責人,王興國選擇跑路。他并沒有跑遠,而是回到了河南伊川老家,去年3月,被當地警方在縣城抓獲歸案。
槐蔭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興國犯集資詐騙罪,判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10萬元。扣押于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的29960元贓款,按比例發還給被害人。責令被告人退賠贓款3725082元發還給被害人。(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生活日報 記者 范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