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來,滕州市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4日,滕州市紀委通報了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典型問題。
濱湖鎮(zhèn)望莊村黨支部原書記滿其軍任職期間,多次非法收受本村村民財物共計7.83萬元,為他人在社會撫養(yǎng)費繳納、工程承攬及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謀取利益,滕州市紀委給予滿其軍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北辛街道于崗居黨支部原書記于自龍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用北辛街道于崗居委會西的耕地建停車場,并私自挪用居集體資金5.9萬元用于個人營利活動,滕州市紀委給予于自龍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級索鎮(zhèn)西趙莊村黨支部原書記趙悅杰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社會捐助公益事業(yè)的1萬元據(jù)為己有,侵占村集體資金1萬元用于個人家庭開支,級索鎮(zhèn)黨委給予趙悅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東郭鎮(zhèn)吳哨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丁金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賬的手段,侵占村集體資金0.47萬元,用于個人及家庭開支,東郭鎮(zhèn)黨委給予丁金撤銷黨內一切職務處分。
通報指出,四位村支書違紀問題,反映出滕州當前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時有發(fā)生。廣大黨員干部尤其是基層黨員干部一定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始終繃緊紀律這根弦,守住紀律底線,切實做到廉潔履職,依紀辦事。
通報強調,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一竿子插到底”,抓好“一案雙查”,層層傳導壓力,確保責任下沉到底、落實到位。加大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力度,逐漸編織起嚴密的網(wǎng)絡,讓“蒼蠅”無處可逃。要從細處入手,以“點”帶“面”,構建起適合基層特點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制機制,從根本上鏟除“微腐敗”滋生的土壤,讓群眾更直接地感受反腐倡廉的實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