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男子富強是一名飯店服務員,為了尋求性刺激,不到1年時間內,先后2次來到附近同一小區,試圖猥褻獨自乘坐電梯的女童,均因意外原因沒有得逞。近日,濟南市中法院以猥褻兒童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

  陌生男電梯內拖拽女童

  今年4月16日上午9時左右,李涵(化名)從家里出來,準備去領秀城小區某區10號樓上課,走到13號樓附近時,一名年輕男子突然來到她左邊大約一兩米遠的地方,和她一起走進了10號樓1單元內。李涵走進電梯后準備上行,陌生男也緊隨其后進入電梯。

  進入電梯后的李涵忘記了摁樓層按鈕,電梯緩緩下降,來到了負一層。電梯門剛一打開,意外發生了。陌生男子隨即拉住李涵的雙手,使勁往電梯外面拽,要求李涵跟他走。9歲的小姑娘嚇得大驚失色,使勁掙扎,掙脫開男子跑回電梯內。此時陌生男也回到電梯,打算再次拖拽李涵。幸虧帶了一把傘,李涵用傘使勁戳對方,不讓其靠近,但陌生男仍欲圖謀不軌,又猛地伸出右手,抓著李涵的左手。電梯門再度開啟,進來的是一名男子。害怕事情敗露,陌生男立即松手逃出電梯。

  同一小區案發2次

  同樣是在該小區,去年夏天的一天,上午8點左右,家住該小區的10歲女孩王妍(化名)獨自外出買早餐,發現一名年輕的陌生男子一直盯著她看。買完早餐當她回到所在單元樓一樓乘電梯時,陌生男子也緊隨其后跟了進來。

  電梯里只有兩人,陌生男子突然走到她面前,兩手搭在她的肩膀上。

  電梯來到3樓,門一打開,極度恐慌的王妍就拼命往外跑,陌生男子則抓住她的雙手,使勁往電梯內拽。最終,王妍掙脫開男子,飛奔回家。男子見她掙脫后,趕緊把電梯門關上溜走了。

  事后,經倆被害女孩辨認,作案的是同一男子。富強,1996年出生,遼寧人,在事發小區附近一飯店當服務員。市中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富強為尋求性刺激,采取暴力手段猥褻未滿十二周歲的兒童,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系犯罪未遂。被告人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

  (生活日報記者 范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