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求你們放我走吧,我不想再進去了!我保證這是最后一次!”蓬萊市公安局紫荊山派出所辦案民警面對“老客戶”的哀求,真是哭笑不得。然而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11月18日13時許,紫荊山派出所接到轄區居民郭某的報案稱,該電動自行車于當日11時許至13時許停放在自家門口前被盜,該車價值約1600元。

  民警對受害人郭某的報案情況立即立案偵查,通過公安天網監控發現,當日12時許,有一名身穿黑色服裝的男子將受害人的電動自行車盜走,但因當天下雨,犯罪嫌疑人打著雨傘遮擋了面部特征,并且該犯罪嫌疑人對現場的地理環境非常熟悉,巧妙地躲過了幾個主要交通路口的監控,最后消失在某居民小區附近的弄堂內。

  隨即辦案民警又對該犯罪嫌疑人進入被盜現場前的軌跡進行追蹤,發現該犯罪嫌疑人最初是在蓬萊四〇五醫院附近的某網吧內出來的,民警鎖定犯罪嫌疑人的體態特征以及作案時間對該網吧附近進行走訪偵查,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龔某。

  “原來是他啊!”辦案民警看到龔某的身份信息后說道,“這是‘老客戶’了,多次因盜竊被我們抓過,這是跟里面剛出來沒幾天,真是屢教不改。”

  犯罪嫌疑人龔某,1988年出生,蓬萊大辛店人,平時游手好閑,沒有正當職業,還非常喜歡去網吧玩網絡游戲,他的基本情況早就被辦案民警掌握。

  然而龔某經常在外租房,無固定住處,民警立即對龔某的身份信息進行追蹤研判,11月22日9時許,蓬萊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發現被研判的犯罪嫌疑人龔某再次出現在某網吧內,隨即調動蓬萊市巡警大隊民警對龔某進行抓捕歸案。

  犯罪嫌疑人龔某被抓后,竟耍起了無賴,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拒不承認,當辦案民警將其盜竊的監控視頻拿出來后,龔某低下頭才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經過。原來沒有經濟來源的他,就是因為手頭緊,又做起偷車換錢的老行當,被盜電動車被其僅賣了300元。

  經偵查,犯罪嫌疑人龔某于2009年2月、2012年7月、2014年12月、2015年8月、2016年9月先后被龍口市人民法院、蓬萊市人民法院均因盜竊罪判處過有期徒刑。

  目前,犯罪嫌疑人龔某已被蓬萊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情正在進一步的審理中,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鐘建軍 通訊員 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