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2月13日訊 今天,根據國家發改委消息,國家發改委去年8月會同山東省物價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山東濰坊隆舜和醫藥有限公司(下稱濰坊隆舜和公司)涉嫌原料藥價格壟斷行為開展反壟斷調查。期間卻遭遇該公司業務經理的阻撓。據介紹,執法人員在該公司一樓的辦公場所進行調查取證時,其業務經理不顧執法人員阻攔,將執法人員已收集的U盤扔出門外。在執法人員尋找U盤時,該公司工作人員又對執法人員進行了阻撓。

  根據舉報,2016年8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會同山東省物價局組成聯合調查組,依法對隆舜和公司涉嫌原料藥價格壟斷行為開展反壟斷調查。上午10時許,執法人員在隆舜和公司業務經理姜某位于一樓的辦公場所進行調查取證時,姜某不顧執法人員阻攔,將執法人員已收集的U盤扔出門外。在執法人員尋找U盤時,隆舜和公司的工作人員對執法人員進行阻撓,阻礙反壟斷調查。

  山東省物價局認定,濰坊隆舜和公司業務經理姜某等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的相關規定,構成了阻礙反壟斷調查的違法行為,依法應予以處罰。姜某等人作為隆舜和公司的員工,在履行職責、代表隆舜和公司接受反壟斷執法機構的調查時,其阻礙調查的行為后果應由隆舜和公司承擔。根據本案事實,并考慮到隆舜和公司在反壟斷調查過程中整體比較配合,積極提供調查所需材料,以及業務經理姜某在事后能夠主動承認錯誤等情節,山東省物價局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二條、第五十二條之規定,擬對隆舜和公司罰款12萬元,并于2016年10月9日依法向隆舜和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其擬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其享有的陳述、申辯及申請聽證的權利。隆舜和公司提出聽證申請。2016年11月8日,山東省物價局就該案舉行聽證會,濰坊隆舜和公司未參加聽證,放棄聽證權利。

  據公開信息顯示,濰坊隆舜和醫藥有限公司位于濰坊濰城區向陽路204號,成立于1999年,法定代表人方文龍,主營銷售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化學藥制劑等。(大眾網-山東24小時記者 李兆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