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發展改革委獲悉,截至2016年底,山東省列入2016年易地扶貧搬遷計劃的4個市、6個縣共31個項目已全部開工建設,涉及56個搬遷村,項目開工率100%。

  “十三五”期間,山東省易地扶貧搬遷實施范圍包括濟南市歷城區,泰安市東平縣,日照市五蓮縣,臨沂市費縣、沂南縣、沂水縣和菏澤市鄄城縣等7個縣(區),共涉及24個鄉鎮、86個行政村、14405戶、46169人。

  截至2016年底,在安置區住房建設上,全省已開工建設安置住房5604套,建筑面積56.6萬平方米,累計完成投資7.8億元。在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上,各地已硬化道路35.6萬平方米,鋪設飲水管網66.2千米,架設電網58.5千米;在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上,已建成學校及幼兒園10個,衛生院所12個,活動室17個,易地扶貧搬遷成效顯著。

  信息顯示,目前山東省各地在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推進上有較大差距,集中表現為項目推進不平衡,縣與縣之間、鄉鎮與鄉鎮之間、安置點與安置點之間不平衡。有的縣對易地扶貧搬遷認識上還不到位,工作缺乏主動性,基礎工作不扎實,宣傳發動不到位,工作統籌不力,導致安置區建設啟動晚。有的縣方案規劃滯后,缺乏統籌考慮,項目建設手續辦理較慢,導致安置區建設啟動晚,影響資金撥付和工作進度。從全省推進情況看,截至2016年底,列入年度計劃的31個安置區都已經開工建設,但進度差距較大,有的安置區已經建成并搬遷入住,有的剛開始施工建設。2016年,全省計劃建設安置住房5961套,實際開工5604套,竣工3384套,有的縣沒能完成年度建設任務。

  同時,個別地方對超標住房整改缺乏有效措施。關于貧困人口的住房建設標準,國家和省里專門下發通知多次做過明確要求,就是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人均住房建設面積必須控制在25平方米以內。從全省看,《山東省“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實施后新建安置住房基本沒有超標情況,超標準的安置住房大都是《規劃》實施前開工建設的,而且總量不算小,有的縣超標情況還比較嚴重。

  2017年是山東省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的關鍵一年。我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任務目標是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2018年兜底。加快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工作,我省將實現“六個確保”:確保質量、確保安全、確保穩定、確保進度、確保脫貧、確保規范。

  來源:中國山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