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日上午10時30分,青島交警市南大隊香港西路中隊民警在山東路香港中路路口巡邏時,監(jiān)控后臺值班民警發(fā)現(xiàn)電腦突然對一輛沿著山東路北向南行駛的魯B37T**黑色比亞迪轎車發(fā)出報警信號,交警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攔截檢查。
通過查驗車輛行駛證件,民警發(fā)現(xiàn)該車檢驗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4月,已經(jīng)近兩年未對車輛安全性能進行檢測,但是奇怪的是車前風(fēng)擋玻璃上卻整齊的粘貼著“2017年檢驗合格標志及2017年保險標志”。交警認真查看發(fā)現(xiàn),這些原來是“借用”另外一輛車上的。
面對民警詢問,駕駛?cè)藯钅吵姓J車輛已經(jīng)近兩年沒有進行年審檢驗,怕開車上路被檢查發(fā)現(xiàn),才冒險使用了其它車輛的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
交警回到中隊后又核查了該車信息,令民警驚訝的是魯B37T**號車自2013年4月以后累計違法達到152條,罰款總額17350元,累計扣分341分。
因為楊某駕駛車輛逾期未檢驗將受罰款200元、駕駛證一次性記3分的處罰,使用其它車輛檢驗合格標志,受罰款2000元,套用其它車輛保險標志,受罰款2000元,累計后該駕駛?cè)藢⒚媾R罰款21550多元罰款,扣344分的處罰。
來源:青島新聞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