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年輕小伙李春江(原名李春河)與愛人去縣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時,卻被告知他在山東省婚姻登記網上系統中顯示為已婚,因此無法登記,后查詢得知,其身份信息被一個叫李春河(原名李春江)的人占用。經多方協調沒有解決問題,無奈,他將商河縣民政局告上法庭。
當年為了入伍換身份
今天成了黑戶難脫單
原來,2007年秋,李春河因超齡而無法入伍,因此便以好友李春江的身份信息實現了當兵的夢想,從此他更名為李春江,所有身份信息也是李春江。
2011年李春河好友也就是真正的李春江以自己的身份結婚,其在為妻子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時,被派出所告知李春江正在外地服兵役,無法辦理。其好友這才想起自己的名字已被李春河頂替。無奈,李春江通過村委會出具的身份證明在派出所將二人的身份信息進行了更改,從此李春江成了李春河,同時派出所為李春江出示了一份證明,證明李春河與原在民政局登記結婚的李春江系同一人,后李春江持此證明以原結婚證丟失為由,以李春河的身份重新補辦了結婚證。
這樣,在山東省婚姻登記系統中,李春河與李春江二人的身份信息都被原李春江占用,因而致使本案當事人現在的李春江無法登記結婚。
當事人弄虛作假一手設下結婚門檻
本案中婚姻登記機關無論是在為李春江辦理結婚還是在為李春河補辦結婚證的過程中均沒有違反法定程序,如此尷尬的結果是由當事人自己弄虛作假造成的,婚姻登記機關已經盡到了形式審查的職責。因此,行政機關無違反法定程序行為,再者本案也不存在被脅迫結婚登記的情形,故本案的訴訟根本達不到當事人的訴求,也就是說解決不了原告的結婚登記問題。
怎么辦呢?只能協商解決。承辦該案的王法官多次到民政局商討解決辦法。民政局的領導對此事也很重視,但是沒有好的解決方法,因為李春河將兩人的身份信息都占用了,要想解決此事,必須將李春江的身份信息從婚姻登記網上刪除才行,但是李春江的婚姻登記又不符合撤銷的情形,婚姻登記部門無法解決。難道李春江就永遠結不了婚了嗎?看到當事人及其家人那著急后悔的神情,王法官的心情也很沉重,一定要想辦法解決此事。
法院和民政部門聯手制定結婚方案
王法官從網上查找資料,看民政局能否自行糾錯。根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七十一條之規定:“各級民政部門應當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定期對本級民政部門設立的婚姻登記處和下級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監督檢查。”如果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錯誤,就應該糾正。因此,婚姻登記機關自行糾錯有章可循。這樣,她又去民政部門進行協商,民政局領導稱,只要有法律規定,能為當事人解決問題,他可以自行糾錯。
最終共同商討了一個方案,要求李春江和李春河二人分別寫個情況說明,由于他們為派出所出具的虛假材料致使派出所為婚姻登記機關出具了錯誤的證明材料,從而使婚姻登記機關為李春河補辦結婚證,并申請民政部門收回補辦的結婚證。之后,再為李春江初次登記的行為辦理離婚手續,將二人在婚姻登記系統網上的已婚信息刪除后,再另為二人各自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在和當事人講了上述方案后,當事人當即同意并稱,只要能夠恢復原來身份登記結婚,讓他怎么做都行,李春河那里的工作他會去協商好。最終,在法院和民政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李春江終于領到了結婚證。
(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