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7月4日訊(記者 嘉偉 通訊員 劉承邦 邱國樑)4日,煙臺港交警大隊二中隊在轄區環海路長城賓館路口查糾交通違法行為時,查獲駕駛員于某駕駛小轎車,因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行駛證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經了解,駕駛員于某,2014年5月份在幸福街道辦事處對面學習機動車駕駛證,科目三考試多次掛科,無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在某公司上班時,使用單位名額購買了一輛機動車,為了應付家人說該機動車是用自己的名額買的, 2015年在其家門口樓道內發現了辦理了假證的電話號碼,心存僥幸,花300元人民幣辦理了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及行駛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駕駛員于某,因實施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行駛證合并執行對其進行罰款5000元并處行政拘留的處罰。(膠東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