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棗莊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張魯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聊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魯軍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托辯護人的意見。聊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魯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并為他人謀取利益,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ㄗ罡邫z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