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日,商河公安局玉皇廟派出所依法處置一起因微信結賬引發的毆打他人案件,違法行為人張某因涉嫌毆打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7月31日晚10時許,玉皇廟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在玉皇廟鎮商業街某餐館內有人打架。接警后,教導員龐青元帶領值班民警立即出警,趕往現場進行處置。經調查得知:在玉皇廟鎮商業街某餐館內,玉皇廟村民安某與餐館老板李某在結賬發生糾紛,安某使用微信轉賬但少給李某轉了5元,李某不同意,于是雙方因為5塊錢起了言語沖突。激烈言語過后安某、馮某、王某與李某、張某雙方大打出手,張某將馮某、安某平頭部打傷。
案件發生后,玉皇廟派出所組織民警連夜詢問材料,收集、固定證據。8月1日上午,在調查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基礎之上,商河公安局決定依法對張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五百元罰款的處罰。
如今,微信轉賬、支付絆寶付款應用越來越多,科技帶給生活的是便利而不應該成為羈。在此提醒:在創建文明城市之際,大家要杜絕各類不文明行為的發生,無論做任何事情都要冷靜,切勿讓類似的案例重現。
本報記者 杜洪雷 通訊員:劉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