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出臺的“禁鳴”新規一改過去“零打碎敲”的治理模式,在某種意義上標志著濟南在噪音治理方面進入一個新階段。接下來,一項更艱巨的治理課題已然呈現在濟南人的面前——以“禁鳴”為契機,吹響噪音治理的沖鋒號,對城區噪音污染進行一次全面而徹底的治理。

  隨著征求意見階段的結束,濟南市《關于禁止機動車在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鳴喇叭的通告》(下簡稱“禁鳴”新規)昨起正式生效。“禁鳴”首日,第一張罰單已經開出——一位大客車司機因違規鳴笛而被聲納抓拍裝置“發現”,被執勤交警依法處以五十元罰款。

  由濟南市公安局起草的“禁鳴”新規8月3日開始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在這個過程中,雖然不乏“老司機”們花樣迭出的善意調侃,但從反饋情況上看,在這座城市,“禁鳴”早已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禁鳴”的目的是“禁噪”,飽受噪音污染之苦的市民早已對“禁鳴”這樣的“禁噪”之舉充滿期待。

  世界衛生組織權威研究報告早已顯示,噪音污染已成為繼空氣污染之后人類公共健康的第二大殺手。作為噪音污染的“高發區”,城區尤其是主城區在傾力治理空氣污染的同時,也必須及時將噪音污染的系統治理提上議事日程。遺憾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雖早在1997年就已頒行,但在許多的城市,噪音污染治理仍長期處于嚴重滯后甚至缺位的狀態。

  這些年來,濟南也曾多次推出過“禁鳴”措施,但大多是局部性、暫時性。這次出臺的“禁鳴”新規一改過去“零打碎敲”的治理模式,在全市范圍內對“禁鳴”區域、車輛、時段以及處罰標準等相關事項做出了一攬子明確規定,不僅從一個重要的方面系統回應了市民的“禁噪”訴求,在某種意義上也標志著濟南在噪音治理方面進入一個新階段。

  接下來,除了必須保持既有治理態勢,充足配置各項資源,將“禁鳴”新規貫徹到底,一項更艱巨的治理課題已然呈現在濟南人的面前——以“禁鳴”為契機,吹響噪音治理的沖鋒號,對城區噪音污染進行一次全面而徹底的治理。

  機動車鳴笛產生的噪音只是眾多噪音中的一種,且不是最“重要”的一種。總體上,為城區的噪音污染做出主要“貢獻”的噪音有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音、交通運輸噪音和社會生活噪音等四種。作為治理對象,各種噪音污染在不同城區不同階段可能會有不同的呈現方式,因此,在不同的城市或者同一城市的不同區域不同時段,噪音污染治理的具體任務與工作重點也會有所差別有所側重。

  當下,在濟南,跟機動車喇叭噪音一樣亟待治理的噪音還有不少。建筑施工噪音方面,一些施工項目為了趕工期擅自在違規時間作業,干擾市民的正常休息。交通運輸噪音方面,一些大型公交、重型運輸車的胎噪聲時常會在凌晨或深夜將人吵醒,一些“飆車族”的馬達聲與不合格摩托車的嘶叫聲也時常攪得人心煩意亂。社會生活噪音方面,某些個人或群體在夜間或清晨大喊大叫或高音量播放音樂。諸如此類的噪音污染源還有不少。對志在創建現代文明城市的濟南而言,是時候對城區主要噪音污染源進行一次系統“盤點”,并像“禁鳴”一樣推出系列治理新規。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評論員 王學鈞)